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教学设施齐全,设有多个电影放映室、影片拉片室、摄影棚,录音室和服装道具化妆室。本专业力求培养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使他们在毕业时,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和基本理论和技能,不仅能胜任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机构、传媒公司、编辑部、广告公司等部门的文学创作、创意与策划、节目制作、影视编导和理论研究(含评论、欣赏)工作,还能适应国家机关和文教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
主干课程:电影概论、广播电视概论、电影剧本概论、中外电影史、电视剧创作、戏曲剧本创作、影视名作赏析、影视评论、导演艺术基础、表演艺术基础、方言短剧研究、文艺学概论、电影美学、大众传播理论、现代汉语、影视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影视拍摄与制作等。
本科 学制:四年 学位:文学学士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热爱戏剧、电影和电视事业,具有较好的形象思维(想象联想等)能力,有一定的语言文学修养和写作能力(艺术文/理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方法:
1.我校将在部分省份或地区设置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各考点均接受考生面试,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3.专业课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凭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的《文化课报考证》报名。
4.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方式:初试:自我介绍、现场抽题编小故事、才艺展示;复试:给材料写作文、观看20—30分钟影视短片写评论。
专业课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邮编:710125
高新校区: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5680000(长安校区)
029—82022222(高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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